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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長沙縣站10月17日訊(星沙時報記者 李文婧) 近日,本報報道市民因內急前去縣法院上廁所,被要求安全檢查一事引起熱議。走在街上“內急”了,市民借用機關、企事業單位的衛生間如廁難不難?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。
  現象:有人說易有人說難
  “我上班都是在路上,又不能離開負責的路段太久,所以上廁所的問題都是在旁邊的科局單位解決的。”負責望仙路段保潔工作的環衛工王師傅告訴記者,去臨街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內上廁所很方便。
  “到網點拿了號,肚子不舒服,被工作人員告知銀行里沒有廁所,我只能去200米外的酒店內解決,結果錯過了號。”王同學說起銀行如廁的經歷有些氣憤,“銀行也是公共空間,應該有一個公共衛生間。”
  提醒:如廁時請愛護公物
  昨日下午,記者以縣審計局為起點沿板倉北路、天華北路及望仙路向各個臨街機關事業單位“借廁所”。“可以上廁所,請往這邊走。”在保安的引導下,記者在縣公安局、縣檢察院、縣財政局等9家機關事業單位或保安室順利“借”到了廁所。走進機關內部,即使不知衛生間的具體位置,再次咨詢也會得到工作人員的友善回應。
  此外,開元中路長沙銀行保安詳細地告訴了記者內部廁所的位置,另外探訪的4家銀行和新華書店因為自身條件等因素,表示自身內部都沒有廁所,但也指出了旁邊可以“方便”的地方。
  “機關單位的辦公場所是一種社會公共產品,公廁作為公共設施理應要對全體市民開放。”縣機關事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。同時,他也希望市民在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時遵守相關規章制度,愛護公物。  (原標題:去機關單位“方便”方便嗎? 有人說易有人說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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